前者需要从见闻到思虑的过程,后者则是思虑自身的事情。
王廷相则从气万则理万的观点解释了天人关系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人有极大的能动性,大哉人道乎。
所谓参赞,便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。二程弟子胡宏发挥说:仲尼‘从心所欲不逾矩,可谓尽心矣。穷神知化,与天为一,岂有我所能勉哉?乃德盛而自致尔。人则能推,物则气昏,推不得,不可道他物不与有也。但王夫之提出,决不能由此便认为吾事固有之天而已足也[108]。
[117] 认识论同心性论相结合,结果作为认识论的天之天,变成了价值论的人之天,最终实现了天人合一。神不仅是自然界的客观本体及其作用,而且是人的主体精神及其活动,二者没有内外之别。善者,中之实体,而性者则未发之藏也。
感物时,便发生作用,随物而应,产生情感活动。李侗深有体会,并以此教育朱熹。自喜怒哀乐之存诸中而言谓之中,不必其未发之前别有气象也,即天道之元亨利贞运于於穆者是也。使无外感,何有于动?故动者缘外而起者也。
[58] 主体作用在于认识和调节自己的情感,以合于道德理性。他批评吕大临以动为静,已发为未发,是词之未莹,乃是择之未精尔[10],即没有搞清这是体用关系。
王阳明虽接受了朱熹的体用说,以未发为体,已发为用,但他主张体用一源,未发已发一贯。[7]《与吕大临论中书》,《文集》卷九。这和程颐所说的存养并无不同,但李侗更强调静中体认功夫。在中则谓之中,见于外则谓之和。
明有一喜怒哀乐,而特未发耳。[51] 本然之真心,就是喜怒哀乐之心,未发是指喜怒哀乐未发动的潜在意识,已发是指喜怒哀乐已发动的现实意识,并不是什么体用关系。程、朱认为,未发之中既是说性也是说心。王夫之从其心性论的基本观点出发,提出了对未发已发的系统解释,同朱、熹、王阳明都不同。
因再指伊川之言曰:心一也,有指体而言者,有指用而言者。先天之功,却在后天上用。
[3] 这里所谓心体昭昭,就是从本体论上说的,这是吕大临的一个贡献,对于程颐形成心体用说起了很大作用。静皆具于一,心动而有感,乃随事顺理而应,故曰左右逢其原者此也。
这就是说,未发时既有喜怒哀乐在心中,则所谓不偏不倚便是不偏于喜而失其怒、哀与乐,或偏于喜而反失喜,如此等等。夫寂者未发之中,先天之学也。因此,寂然不动之体,主要是讲心体,而不是讲性体。按照朱熹的思想心是个活物,常爱动[28],如果只是静止不动,那就成了佛教所谓寂灭之心、清净之心,或《庄子》所谓死灰之心。在他看来,心无所谓未发已发,道德本心既是未发,也是已发,人有本心则自然发而中节。人皆有本然之真心在……原坐下完足,人自不体察耳。
[67]《中庸》第一章,《读四书大全说》卷二。刘宗周认为,离已发而言未发,是未发已发为二,以已发为情,未发为性,更是逃空堕幻之论。
所谓未发之中,就是心体流行,寂然不动之处,而天命之性,体段已具焉。[41] 既非全体大用,就是失其中和。
人的主体意识和情感活动是多样的而不是单一的,是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。非因动而后有,以其可见而谓之有耳。
[22] 这里同旧说有一个最大的不同,就是以未发为心之体,已发为心之用,提出了心体用说。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,心理活动如何表现体用关系?为什么以未发说明性,以已发说明情?对此王夫之用性情合一说作了解释。[11]《与吕大临论中书》,《文集》卷九。[69]《中庸》第一章,《读四书大全说》卷二。
他在论忠信时提出,忠与信初非有二也,特由其不欺于中而言之,则名之以忠,由其不妄于外而言之,则名之以信。李侗强调静中体验,即如朱熹所说,全在性分之内本体未发时看[19],但未发不离已发,大本不离达道,如同理一分殊一样,必须在发用上用功,在人身上推寻,不能离身心情感活动而求所谓大本。
性中就是指性体而具有中的特征,不偏不倚,恰到好处,实际上承认未发之中就是性,因此不能分而为二。这里所谓未发、已发,有先天后天的意思,也有潜在和实在的意义。
所谓静,有从本体上说者,如湛然、寂然、纯一无杂之类,这是绝对意义上的静。但又在动静之中,未发即在已发之中。
……名虽不同,总其实而言之,不过良心之存,诚实无伪,斯可谓之忠信矣。有是体,即有是用,有未发之中,即有发而皆中节之和。[69] 这是从未发之心上说性,而其中有情。事实上,提倡心的自主原则,本身就包含着个体意识的潜在内容。
心体作为未发之中,并不是毫无内容的纯粹的主观形式,它以浑然之性为其自身所固有的根本内容。但他又说,中只是状性之体段,并不等于性
乐作为儒家传统思想中的重要范畴,最初是和乐教相联系的。他所谓天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,就是从自然界方面说明,审美客体既是客观必然性,又具有潜在目的性。
于天理上意无不得……直有以得之矣。这说明,确定善恶美丑,必须以理性原则为标准,这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,是二者的统一。